她把工作经验带到了基层
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务督察组长包郁一行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检查指导审务督察工作,包组长一行不顾一路旅途劳累,刚一下车就直接来到院长办公室,查看所有审务督察材料,同时还找部分干警了解了法院今年内审务督察工作及法院的工作情况。
她向基层审务督察人员提出几点要求:“审务督察不是具体抓纪律,抓作风的。是监督管理部门,所办的业务是抓具体的执行部门。检查督导,通报等业务”。 最后,她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督察活动一年不能少于四次。
督察的范围:一、法院工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2、纪律作风、财务纪律等;3、职业道德、行为规范;4、重点工作、案件的落实情况;5、领导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方案。方案要有内容(几项都行)。督察要在内容之内,方案要发给各部门;
2、暗访有方案(计划)不下发;
3、要有组织,有记录单,所督察的内容都要记在记录单上。
三、要有告知书或建议书。
建议内容。如:1、有几个人玩游戏。建议书送达给管理部门;
2、批评整改;
3、下达的通知单必须返回。
四、必须有督察通报(批评要落实到人头)
五、从方案到通报要形成卷宗材料报给督察组。
六、重点督察以下内容(可以搞专项):
1、管理(审判管理);
2、警车管理;
3、档案管理;
包组长的几点指示为审务督察人员指明了工作方向,奠定了督察人员的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