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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中院正式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3-07-29 14:38:16


     7月25日, 林区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院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党员干警和23个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森工总局党委第三督导组成员到会进行了指导。

    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大伟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是全区法院推动森工林区大发展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把中央、省委和森工总局党委的要求与法院工作自身特点有机结合起来,在紧密联系法院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上动脑筋,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推动森工林区经济发展上做文章,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准确把握活动总要求、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群众权益,健全为民务实清廉长效机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效。

    为将林区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迅速推向深入,在找准问题上加大力度,在工作会议上同时印发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作风建设情况民主评议表,由23个基层法院院长、中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以上党员干部对中院领导班子和每一名党组成员的“四风”方面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再次印发了中院党组班子“四风”问题征求意见表,向参加会议的基层法院院长和中院每一名干警征求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黑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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