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辖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东方红人民法院联合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东方红分局,走进辖区广场社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司法力量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法院干警与公安民警一起在广场醒目位置悬挂国家安全宣传横幅,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宣传氛围。向过往群众、小区居民发放国家安全宣传手册,用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普及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权利与义务。
法院干警还结合真实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细致讲解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网络违法犯罪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认清各类安全风险,提高辨别防范能力,让国家安全理念真正入耳、入脑、入心,融入日常生活。
此次活动,将普法宣传延伸至基层“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了林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今后,东方红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审判职能,把国家安全教育融入日常,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辖区各界共同参与、同心守护,以实际行动筑牢国家安全坚固屏障,为林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供稿:刑事审判庭
一审: 管云龙
二审:赵 辉
三审:孙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