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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官2法院被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3-12-20 08:59:39


 

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名单出炉
七名法官两家法院榜上有名

 
  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17日上午在北京举行。记者1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获悉,全国各级法院有7名法官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家法院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这7名法官是: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姜霜菊(女),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少年庭庭长詹红荔(女),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半程人民法庭庭长王永涛,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副庭长白明德(土家族),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牛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莫合特·吐逊(维吾尔族),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第二合议庭审判员韩晋萍(女)。
  2家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的法院是: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和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法院。
  据了解,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是由中组部、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的。这次表彰会共授予99名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授予80个集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文章出处:最高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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