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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2014年度信息简报工作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4 14:25:41


各基层法院:

    根据2013年林区两级法院信息简报工作实际,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到的相关意见,中院办公室经请示领导同意,决定对2014年的信息简报工作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精简上报信息简报数量。由上一年度的全年上报信息24篇、简报12篇的任务指标,改为全年上报信息12篇、简报6篇的上报数量。

2、严审上报稿件质量。各林区基层法院负责信息简报工作的同志要做到严格审查上报的信息简报的真实性、正确性及时效性,确保上报信息简报质量。对虚构、编造、抄袭信息简报上报的将通报批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

3、厉行节约,采用网报电子版。为了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今后上报的信息简报除报中院院长和主管院长的两份纸质文件外,其余一律以电子版格式上报中院办公室。中院办公室将新注册专项接收信息简报工作的电子信箱。该信箱不做他用。

4、信息简报的考评工作将根据本通知确定的数量及质量作为2014年信息简报考评标准。

联系人:国  成         联系电话:0451-86341008

电子信箱:lqfyxxjb@163.com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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