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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二O一三年度全区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2-27 21:59:39


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

    2013年,全省林区两级法院坚持中院党组确定的“打基础、上水平、求发展、做贡献”总体工作思路,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提出的“四个必须”、“五项制度”,严格执行“三位一体”信访责任制,扎实推进全省法院开展的“涉诉信访专项治理”活动,下大气力化解了一批涉诉信访积案,使全省林区法院案访比稳步提升,为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森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促进工作,推动全省林区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中院决定:

    授予方正林区基层法院等8个单位为“2013年度全省林区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等 8个单位为“2013年度全省林区法院系统涉诉信访专项治理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吕元恒等15名同志为“2013年度全省林区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涉诉信访工作中取得更大的进步。林区中院要求全省林区两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从源头上控制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继续加大矛盾排查和化解力度,不断提高涉诉信访工作水平,为促进林区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二O一三年度全省林区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专项治理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二O一三年度全省林区法院系统

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专项治理活动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一、全省林区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方正林区基层法院

柴河林区基层法院

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

鹤立林区基层法院

穆棱林区基层法院

林口林区基层法院

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

通北林区基层法院

二、全省林区法院系统涉诉信访专项治理活动先进单位

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

柴河林区基层法院

苇河林区基层法院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

沾河林区基层法院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

桦南林区基层法院

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

三、全省林区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吕元恒:黑龙江省林区中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宝山:黑龙江省林区中院驻京办主任

王峄东:黑龙江省林区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二庭庭长

万立伟:黑龙江省林区中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周  强:黑龙江省林区中院立案庭副庭长

樊喜霞:黑龙江省林区中院信访办助审员

刘  涛:柴河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曲行洲:方正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艾厚军:绥棱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王  睿:通北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仉海林: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

赵宏军:兴隆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

郭 袆:苇河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春莹:鹤立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

李  海: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办公室主任

  

文章出处:黑龙江林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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