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投票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投票。即把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名单,印在同一张选票上,由选民分别划票后一次投入票箱;或将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姓名分别印在三种不同颜色的选票上,一次性填好后同时投入票箱。还有一种是分次投票。即先投村民委员会主任的票;选举出主任后,再投副主任的票;选举出副主任后,再投委员的票。三次发票,三次投票,三次计票,分别选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前一种投票方式的好处是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后一种投票方式的好处是让在前一轮选举中落选的候选人仍然有机会参与后面职位的选举。在具体选举的过程中,可以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决定使用哪种投票方式。
村民小组的组长应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由本组有选举权的全体村民参加。推选方式比较灵活,可以由一人或几人推荐,大家举手表决,也可以由村民先推荐候选人,然后由全组村民投票表决。为减少矛盾,便于开展工作,一般采用第二种方式。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出组长后,应报村民委员会备案。村民小组组长的推选,应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出后举行,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