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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成年后,如何解除收养关系、对于不符合上述集中情况的私自收养,应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4-09-22 10:02:05


   养子女成年之前,《收养法》限制收养人、送养人随意解除收养关系,但是在养子女成年之后,《收养法》则允许收养关系的各方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如果养父母与未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商解除收养关系。这里有权利解除的,不仅仅包括养父母、送养人,养子女也有权利解除,但是解除的方式仅限于协议解除,必须双方当事人达成意思一致,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国内公民私自收养,依据《收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其将弃婴或儿童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弃婴或儿童的亲属符合收养人条件且愿意收养的,应当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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