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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开展查处法院系统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4-08-18 09:31:49


根据黑高法明传〔2014〕79号文件要求以及林区中院的通知精神,制定了东方红院关于开展查处法院系统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通过活动的有序开展取得了明显效果。

8月17日,东方红院根据黑高法明传〔2014〕79号文件要求及林区中院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本院关于开展查处法院系统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一是下发了安排通知。法院成立了以金喜东为组长、吕彦军为副组长、余新英、衣晓静为成员的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法院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黑高法明传〔2014〕79号文件要求,针对法院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更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改进司法工作作风,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提升为民司法水平。二是建立监督卡登记制度。从8月7日起,第94号案件开始下发了监督卡,并逐一登记。在结案后五日内报监察室登记备案,并相关问题组织回访。着力查找问题,切实回应关切。对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所确定的18项具体内容规定的要求,认真查摆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整治“四难”、“三案”和对待群众诉求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促进公正司法;规范领导干部生活待遇,整治领导干部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加强警车使用管理,严查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配车、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和群众看得见的作风改变,来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三是注重案件组织回访。坚持专项整治回访工作等特色亮点工作,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导向,做到边学边查边改。根据征求意见、自我查摆中发现的问题,将“专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情改起,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抓起,一项项整改,一个个攻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题不解决的绝不放过,整治没成效的绝不收兵,坚决刹风正纪,切实整顿作风。严格规范管理,四是强化制度约束。结合网络管理,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严格日常管理、完善“立案窗口”服务功能、落实司法救助制度、规范案件质量立体管理体系、创新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和基层调研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等各项机制建设,建立起系统的、完整的、科学的制度体系,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规范司法政务和审判执行业务的良性运行,理顺内外关系,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院干警的纪律作风明显好转,确保了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在法官会见室、院长接访室接受资深法官或院领导的答疑解惑,新安装的视频接访系统,让信访当事人可与人民法院法官进行视频互动,便捷咨询法律和案件情况。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使司法为民更接地气。并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中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困难当事人寻求解困办法,为社区两户困难家庭发放慰问金4000元。得到了群众和基层干部的好评,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目前,法院的干警作风有了显著的变化,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脱岗等现象基本绝迹,违规用车得到有效制止,制度约束的长效机制正在发挥效力,这必将促使活动取得更大的成效,把专项整治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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