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时,可否将拘留和罚款同时使用?
发布时间:2014-11-10 09:45:45
根据《民诉意见》第118条和第119条的规定,第101条、第102条规定的罚款、拘留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发生了新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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