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4-22 16:13:44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义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4月22日下午,东方红林区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党组,认真组织学习该《意见》的相关内容。
院长金喜东对贯彻落实该《意见》并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对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对立案工作存在的一些困难,以及能出现的新问题,事先进行预测,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通过学习贯彻,全体干警纷纷表示,要转变思想,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理念,积极把立案登记制改革服务于林区职工群众,为确保实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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