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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发布时间:2015-01-14 09:55:59


   (1)简单之债。指债仅有一个标的(客体)的债。(须注意:是“标的”即给付只有一个,而非“标的物”只有一个。若给付只有一个,但包括几个标的物,仍为简单之债。)

   (2)选择之债。指债的标的有数个,债务人可以择一履行或债权人可择一请求履行的债。选择之债一经确定其给付,转化为简单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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