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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利害关系人能否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发布时间:2015-07-09 09:30:32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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