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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应该退还当事人已经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发布时间:2015-06-20 09:59:12


什么情形下应该退还当事人已经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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