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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起诉请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是否必须以经过法院强制清算或者破产清算为前置条件?

发布时间:2015-06-14 10:10:21


债权人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起诉请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是否必须以经过法院强制清算或者破产清算为前置条件?

    债权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先行申请强制清算或者破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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