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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主体资格文件需履行何种证明手续?

发布时间:2015-06-26 10:57:48


(1)外国当事人自我国境外递交其主体证明文件的,应根据最高法院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公证、认证证明手续。

(2)外国当事人应将前述已经办理证明手续的外文证明文件交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后,再向法院提交。

(3)港、澳地区当事人自域外递交其主体证明文件的,也应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4)外国、港澳台地区自然人本人到庭的,其身份证明文件一般无需办理公证、认证或其它证明手续,但应交法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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