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理论业务文化学习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6-06-19 14:41:43
为认真作好法院干警及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文化业务知识学习及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时间
每周三下午,为法院的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科研部学习时间。全院干警及工作人员全部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二、学习内容
政治理论、知识经济理论、文化知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上级文件、领导讲话、先进经验等。
三、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讨论座谈与召开研讨会、考试、竞赛、庭审观摩等方式相结合,保证学习收到良好效果。
四、制定计划
政工科负责制作每月的学习计划。计划要有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在每月底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后印刷至每个庭室。
五 督促检查
院里统一制发学习笔记本。每季政工科集中检查一次,半年通报总结一次学习情况。干警要按规定完成作业和学习笔记。
六、建立考核制度
干警及工作人员参加学习、比赛、考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之一,记入考核档案,作为评先选优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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