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党建专栏 纪检监察 预算决算公开

 

对于查阅判决书、裁定书的申请,人民法院根据哪些情形分别处理

发布时间:2016-08-31 14:17:46


     (一)判决书、裁定书已经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公开的,应当引导申请人自行查阅;

     (二)判决书、裁定书未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公开,且申请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提供便捷的查阅服务;

     (三)判决书、裁定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已失去法律效力的,不提供查阅并告知申请人;

     (四)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不是本院作出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申请查阅;

     (五)申请查阅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予准许并告知申请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