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查控系统运用,缩短案件执结时限
作者:王雯雯 周立峰 发布时间:2016-11-24 13:33:09
随着司法查控系统的稳步运行,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严格按照操作流程,针对每一起新收案件的被执行人,运用系统进行查询,三月末成功运用查控系统执结一起案件。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初某人格权纠纷案,经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判决,初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5199.38元。初某到期未履行,王某申请我院执行。案件受理后,我院执行局利用司法查控系统,查找到被执行人在某银行有存款30095元。我局及时制作并向该行送达冻结裁定。被执行人得知情况后,当即交付所有执行款及利息、执行费用,使得案件在立案七日内完全执结。
近年来,伴随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出台多种举措攻克“执行难’这一顽疾。在各种政策之下,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如虎添翼,有财产可供执行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案件,运用查控系统大大缩短了执行时限,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提升了公权力的公信力,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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