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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召开审判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6-12-09 16:00:32



     新闻发布会上,任东江副院长通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院2016年1月到11月份审判管理工作有关情况。

一、2016年受理案件、裁判文书上网和评查及司法统计等审判管理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规范林区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实施细则》,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裁判文书操作上网工作,并严格按照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实施细则,对每一件符合上网的裁判文书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上网的裁判文书,由主审法官先自行检查,并对需要隐名处理的地方进行技术处理后,由主审法官及主管领导签批上网文书审批表,然后将文书纸制版及电子版报送审判管理办公室,审管办核查无误后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上网率为100%。

案件质量评查具有以下特点:

1、院党组高度重视,亲自领导、督办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案件质量评查的相关要求,高度负责把好本部门的案件质量关。

2、评查活动细致客观,我院对每一起评查案件填写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从事实认定、证据采纳、说理、法律适用、裁判文书质量等方面仔细查找存在的问题,指出自身的不足。

3、边查边改,努力提高审判案件质量。我院在评查活动中,坚持做到查找存在问题的同时,结合各业务部门自身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及时解决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该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根据司法体制改革,按照试点法院的相关规定,于本年一月份开始实行独任法官责任制及合议庭责任制,主管领导不参与、不过问案件审理。

二、审判管理的工作计划

(一)深化审判流程管理

1.立案管理。加强对本院立案、卷宗移送工作的监督。依法应当登记立案的案件应全部及时登记立案,对依法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出具法律文书。对审批立案的,加快审批节奏,尽快裁定是否立案。需要移送的卷宗,在结案后15日内扫描完毕,并在扫描完毕3日内传至上级部门。

2.审限管理。每月对本院各业务部门审判流程节点冻结、延长审限审批、审限内结案率、延长审限未结比、平均审理时间以及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的审批情况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公开。

3.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力度,对本院长期未结案件(一年以上、两年以上、三年以上)清理情况半年通报一次。

4.系统维护。审管办协调信息技术部门对本院各部门承办案件法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变更,对审限等变化根据法律修改规定及时进行重置。

(二)深化审判公开管理  

     审判流程信息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本院每季度对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和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通报。根据省高级法院院长和各中级法院院长签订的责任书中审判流程信息百分之百公开和裁判文书百分之百上网的要求。积极推动审判流程信息手机短信推送平台建设,实现审判流程信息即时公开。

(三)深化审判质量管理

1.案件实体评查。我院组织对本院重点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对2013—2016年应当评查的重点案件没有评查结论或者没评查的纳入评查范围,并将其作为法官入额考核的参照。

2.案件程序评查。适时组织对本院立案、卷宗移转、送达、撤诉(撤回起诉)、超审限、延长审限、扣除审限、程序转换、评估拍卖、鉴定审计、保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处置等程序性事项的评查。

3.裁判文书评查。

     本院审管办每季度将对各业务庭审结的案件文书进行关评查,将以通报的形式下发给各业务庭。

4.司法统计分析。加强司法统计分析工作,紧盯审判实践中的问题,及时开展统计分析,为法院提升审判质效,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形势、经济活动、法治建设等提供支持。  

5.录入信息监管。加强数字法院业务系统的录入信息监管,严控信息修改的审批,全年录入信息真实、准确。

(四)深化审判组织管理

1.审判委员会秘书工作。做好审判委员会秘书工作,对审判委员会决议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落到实处。

2.统一裁判标准。对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中的意见进行梳理,每季度向中院审管办报送一次。

3.审判质效分析。审判委员会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本院审判质效,推动审判质效提升。分析报告及时上报省林区中院。

4.审判责任制落实。加大力度督促委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院长、庭长办案和合议庭定案工作。

5.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落实最高法院将要出台的审判委员会改革意见等。

(五)深化审判管理综合工作

1.重大敏感案(事)项报告。对重大敏感案(事)项及时、准确上报,做好上下、左右沟通,做到重大敏感案(事)项沟通顺畅、及时报告,确保不出问题。

2.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做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工作。按时向省林区中院和同级党委政法委报送相关情况。

三、审判管理今后的工作方向

(一)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提高对审判管理工作的认识,按照林区中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各项要求部署,加强本院审判管理工作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审判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建立“以质效评估为导向、以流程管理为依托、以专门机构为中枢、以信息技术为保障”的审判管理模式。形成“科学管理、严格规范、职责明晰、运行顺畅”的审判管理机制。围绕提高审判质量、提高审判效率、提高监督水平、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健全落实各项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促进司法水平不断提升。

(三)加紧推进审判管理体系建设,制定落实审判管理体系建设的规划方案。明确审判管理机构职能定位。

(四)建成一支符合审判管理绩效考评各项要求的审判工作队伍。同时具备从案件受理、分案、审理、执行、归档等全过程实现高效有序,提高审判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开公正。

    审判管理工作是法院工作中承上启下、连接各方的枢纽,发挥着共同协调的关键作用。未来的工作,东方红林区法院将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和指示,不断提高审判管理工作的质量,提高审判管理工作的创新能力,以务实的工作作风,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好审判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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