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3日,没有了工作日的繁忙,法院办公大楼安静肃穆,而此刻三楼的会议室内正的进行着一场激烈的讨论,院长王睿及院党组成员带领审管、立案、审判的法官们从早8点到下午4点,就如何落实繁简分流工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调对接工作,研究适合本辖区和符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的相关制度和方案。以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的新需求为宗旨。此次专项会议是为落实司法改革各项工作为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试行)》,参照省高院《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示范法院工作方案》以及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规定,召开的一次解放思想,打破传统审判思维和管理模式,将改革的新思想新理念新做法引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并惠及辖区社会的一次启动会议。
在认真解读相关司法改革文件的基础上,充分学习借鉴鸡冠区、鸡东县人民法院的先进经验做法后。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进行了深入学习,认真总结,对各审判业务部门工作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在会议上法官们针对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法官分类管理、专业化审判团队的组建、繁案精审小额速裁,审判辅助中心的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前调解人民调解与诉讼的对接等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制定出相关实施方案。为法院队伍的职业化建设,解决案多人少审判效率低下的问题,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司法工作多元化的需求上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全体干警一直以来,凝心聚力,支持改革,拥护改革,在克服林区法院改革所带来的不稳定因素的同时,认真研究司法改革的精髓,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为己任,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而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