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星期六,黑龙江省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办公大楼三楼的会议室内正进行着一场激烈讨论,院长王睿及院党组成员带领审管、立案、审判的法官们从早8点到下午4点,就如何落实繁简分流工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调对接工作,研究适合辖区和符合该院审判工作实际的相关制度和方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试行)》,参照黑龙江省高院《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示范法院工作方案》以及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规定,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在认真解读相关司法改革文件的基础上,充分学习借鉴全国模范法院鸡冠区、鸡东县人民法院的先进经验做法后,以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提高审判质效,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的新需求为宗旨,将改革的新思想新理念新做法引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并惠及辖区社会。
会议上,法官们针对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法官分类管理、专业化审判团队的组建、繁案精审小额速裁,审判辅助中心的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前调解人民调解与诉讼的对接等工作进行了研讨,并制定出相关的制度和实施方案。为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发挥整体工作效能,解决案多人少审判效率低下的问题,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司法工作多元化的需求上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据悉,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率领下,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凝心聚力,支持和拥护改革,在克服林区法院改革所带来的不稳定因素的同时,认真研究司法改革精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顺应民心、体察民情,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