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助推司法改革,积极践行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工作,力求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改革全过程,将司法改革不断推向纵深。 2018年1月23日下午,召开了 “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工作启动会” 标志着该院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党组充分认识“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机制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满足林区职工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的重要途径,院党组一班人,始终坚持谋化在先、实干在前,率先启动“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机制改革,把优质资源、配置、服务向调解速裁工作延伸,成立了院长为首的“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速裁团队,审判辅助中心,配足司法辅助人员,取消审批程序,减少工作环节,积极为适用简易程序,快办程序,当庭裁判创造条件。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明确简案标准,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专门制定了《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实施细则》试行并规范了简单案件基本标准。
面对收案数量不断攀升的现状,矛盾纠纷多发、案件难度增大的实际,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睿高度重视“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机制改革,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构建起“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模式,确保改革工作与上级院步调一致,统筹推进。
该院还结合本院实际,建立了以案件类型、特点、繁简程度等分流模式,将简单案件分流至调解团队或者速裁团队进行调解或者速裁,普通案件则按类型分流给对应的专业审判团队审理。
审管办还针对速裁案件类型、文书格式基本固定的特点,制定速裁案件诉讼文书写作规范模版,以提高审判效率,在加大速裁团队培训力度同时,积极提升调解速裁人员整体素质。他们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增设专职程序分流员一名,对法官的审判简易、普通、疑难三类案件进行分类,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类案专审”,推进专业化审判改革,实现类案分流 为林区提经济建设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