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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助推司法改革繁简分流先行调解速裁工作已步入正轨

  发布时间:2018-01-30 08:48:31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助推司法改革,力求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改革全过程,将司法改革不断推向纵深。2018年1月下旬,正式启动了“繁简分流优先行调解速裁工作”标志着该院繁简分流先行调解速裁工作正式开始实施。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党组充分认识“繁简分流先行调解速裁工作”机制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满足林区职工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的重要途径,院党组一班人,始终坚持谋化在先、实干在前,率先在林区中院启动“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机制改革,把优质资源、配置、服务向先行调解速裁工作延伸,成立了院长为首的“繁简分流先行调解速裁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速裁团队,审判辅助中心,配足司法辅助人员,取消审批程序,减少工作环节,积极为适用简易程序,快办程序,当庭裁判创造条件。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司法责任制改革,明确简案标准,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专门制定出台了《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实施细则》试行并规范了简单案件基本标准。
     面对收案数量不断攀升的现状,矛盾纠纷多发、案件难度增大的实际,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构建起了“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新的工作模式,确保改革工作与上级院步调一致,统筹推进。
    该院还结合本院实际,建立了以案件类型、特点、繁简程度为依据的分流模式,将简单案件分流至调解团队或者速裁团队进行调解或者速裁,普通案件则按类型进入对应的专业审判团队办理。 针对速裁案件类型集中、文书格式基本固定的特点,审管办积极制定速裁案件诉讼文书写作规范模版,提高审判效率,在加大培训速裁团队力度同时,全面提升调解速裁人员素质同时。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立案庭设专职程序分流员一名,对法官的审判简易、普通、疑难三类案件进行分类,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类案专审”的庭审工作新格局,推进专业化审判改革,实现类案分流,为林区经济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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