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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发布时间:2018-03-16 10:04:01


 (一)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证据的;

 (二)故意拖延或者拒绝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和其他必要情况的;

 (三)在调查期间变卖、转移涉嫌财物的;

 (四)拒绝就监察机关所提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的;  

 (五)拒不执行监察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

 (六)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虎林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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