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党建专栏 纪检监察 预算决算公开

 

个人承包的土地、河塘、荒山、交通工具、商店、小型企业等的权利能继承吗?

发布时间:2018-04-10 16:19:27


个人承包的土地、河塘、荒山、交通工具、商店、小型企业等的有不同的权利,应区别对待。个人承包的土地、河塘、荒山、交通工具、商店、小型企业等所得的收益,应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但个人承包的土地、河塘、荒山、交通工具、商店、小型企业等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组织,承包人只是享有经营管理权、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承包人所承包的土地、河塘、荒山、交通工具、商店、小型企业等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财产,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拜泉县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