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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发布时间:2018-04-10 16:21:38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据此,养子女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亦因其被收养而消灭,养子女不得要求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但是,如果养子女既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也对生父母进行了赡养、扶助,那么,当生父母死亡时,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虽然不享有继承权,但是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拜泉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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