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党建专栏 纪检监察 预算决算公开

 

构成法人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4-12 10:47:56


 (1)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如名称、地址、常设机构、负责人、章程等);

 (2)必须有独立支配的财产或独立预算;
 (3)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经济活动,承担经济责任;
 (4)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经国家有关机关核准登记。
 以上四个基本条件共同构成法人的特征,一个社会组织,必须同时具备这四个条件才能成为法人,缺一个条件,就构不成法人,当然也就不能以法人的名义开展民事活动。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虎林市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