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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发布时间:2018-05-02 10:34:25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虎林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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