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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订立,但一方因此遭受损失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

发布时间:2018-06-12 10:57:18


 一定条件下可以。《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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