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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代理机构可否不通过银行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发布时间:2018-07-12 15:26:25


不可以。房屋出租代理机构必须与银行签订临时租金监管协议,承租人也必须将租金交给银行,由银行统一代收、代付租金,即使承租人委托房屋出租代理机构代交租金,代理机构也必须在3日之内将租金存入银行。所以,一旦有房屋经纪公司提出代收租金的要求,出租人就不应与这样的公司签约。因为这样做会产生房屋出租代理机构卷款逃跑的风险,而且也说明该房屋经纪机构不具有代理房屋出租的资质。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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