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参加房改的父母名下的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
发布时间:2018-08-31 09:20:09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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