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签收证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11-18 09:50:00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院签名或者盖章。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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