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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的场所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11-28 16:09:42


 根据2012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的场所包括:

  (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二)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四)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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