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党建专栏 纪检监察 预算决算公开

 

家庭承包后承包方如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发布时间:2019-05-20 16:26:17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律凭证,是调解、仲裁和审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斑点据,受国法律的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后,不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发证,而是由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同时将土地的使用权属、用途、面积、坐落等情况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以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鸡冠区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