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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贪污渎职服刑率逐年提高 从宽非花钱减刑

  发布时间:2013-03-03 11:30:01


   记者2月2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获悉,六年来,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重刑率持续提高,非监禁刑率持续走低,体现出国家严厉惩处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的态势逐步加强。  

    发布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非监禁率48.75%,这意味着接近一半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被判决为非监禁刑罚,而当时重刑率仅为17.58%。此后,两组数字此消彼长,2008年至2011年,重刑率分别为17.90%、20.82%、21.20%、21.78%,非监禁刑率分别为42.97%、40.74%、40.40%、38.99%。与2007年相比,2012年,这一数据发生了巨大变化,重刑率已经提升到22.91%,非监禁刑率降低到38.08%。  

    发布会还透露,2008年至2012年,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罪,绑架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爆炸罪,抢劫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严重犯罪判处的重刑率始终处于高位。其中故意杀人罪重刑率达82.02%,高居重刑率榜首,排在第二位的绑架罪重刑率达76.33%。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法律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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