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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间故意杀人重刑率达82%

  发布时间:2013-03-03 11:34:54


   记者从2月27日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8年至2012年5年间,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罪、绑架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强奸罪、爆炸罪、抢劫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严重犯罪判处的重刑率始终处于高位。其中故意杀人罪重刑率高达82.02%。

    记者从27日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7年以来,人民法院对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判处的重刑率持续提高,非监禁刑率持续下降。

     近年来,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中符合适用条件的非监禁刑率稳中有升,从2007年的28.76%上升到2012年33.37%。

责任编辑:陈奕如    

文章出处:法律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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