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不满意,当事人说了算!
发布时间:2021-12-17 14:38:05
为切实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提高群众对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的关注度,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让诉讼参与人更好地监督法院工作。省法院通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推出了“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系统”,案件诉讼参与人可通过该系统评价监督全省法院工作。11月26日,东方红人民法院开展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宣传活动。
东方红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本院和法庭入口处和每个审判法庭醒目位置张贴外,以“法律六进”形式,到所辖街道、社区、村屯等人员相对集中的位置进行张贴宣传,包括火车站、学校、医院、商场、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群众休闲活动广场等场所,集中张贴由省法院统一制作的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宣传海报,邀请群众现场扫描二维码,向过往群众大力宣传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系统及使用方法,今后,诉讼参与人可对法院的立案、审理、执行和整体工作作出“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评价,并可进行留言,让诉讼参与人更好地评价监督法院工作。
此次活动共发放张贴宣传海报420余份,扩大了群众知晓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系统覆盖面,激发了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了预期效果,有力保障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工作顺利推进。
东方红人民法院将在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上持续发力解决群众诉求,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一站式诉服建设的实践参与者、直接受益者和成效评判者,让满意度评价成为当事人与法院良性互动的桥梁,真正把司法为民的宗旨坚定落实下去,不折不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为民举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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