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为民见行动 便民举措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12-23 14:58:48
王某系残疾人,2013年至2019年从事个体经营期间,李某、张某分别拖欠王某货款。经王某多次催要,均未支付,王某无奈之下于2021年11月向东方红人民法院迎春法庭提起诉讼。
立案当天,王某刚从出租车上下来,法警罗振和段杨看到其行动不便,急忙迎上去搀扶,将王某扶进法庭坐在椅子上,耐心倾听王某的诉求并回答他的问题。
在了解到王某文化水平不高,不能书写诉状的情况下,法庭干警指导原告书写诉状,告知其民事诉讼的权利和义务、举证责任等,可以让其妻子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书记员协助王某办理了立案手续。
因两位被告均在外地,法庭通过“云庭审”公开开庭审理。开庭后,承办法官多次向被告李某、张某释法析理,最终促成被告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告拿到了被告交付的货款,激动地说:“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要回了欠款,真是太感谢了!”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和实践要求。迎春法庭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不断优化便民为民举措,提升司法服务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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