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党建专栏 纪检监察 预算决算公开

 

东方红林区法院“四结合”助推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3-03-13 09:52:36


    东方红林区法院“四结合”助推文化建设一是特色文化建设与林区经济建设相结合。通过林区形势与任务教育、“走进大森林”知识竞赛、营造“法官林”、学习全国优秀人民法官宋鱼水、金桂兰、陈燕萍先进事迹等活动,增强了全院干警珍爱森林资源、服务林区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主动性与自觉性。二是特色文化建设与优质法律服务相结合。东方红法院坚持送法上门,定期组织法官深入山上林场指导依法护林。针对侵占林地、湿地的现象,专题组织法官撰写调研文章,坚持依法审理侵占林地案件,为林区收回12400余亩耕种土地退耕还林、还湿。三是特色文化建设与队伍建设相结合。2011年建党90周年前夕,集中开展了“四个一”即重温一次入党誓词、演唱一台红歌、推出一个主题演讲、进行一次主题征文活动,再造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文化精髓。同时,通过周一政治学习、电子图书室学习、组织干警参观烈士陵园、积极参加东方红局小城镇建设,丰富了干警学习内容,拓宽了干警文化建设视野。四是特色文化建设与规范现代司法制度行为相结合。汇编了涵盖审判业务、队伍建设、政务管理三大管理体系的69项规章制度,在法院院区建立了廉政投诉中心、“文化墙”,在办公桌摆上了符合林区法官特点的“八大纪律、八项注意”“五个严禁”警示,用法院文化熏陶了干警自励、自省、自警、自觉、自律意识,规范了干警司法行为。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龙法政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