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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手段有以下几种

发布时间:2013-06-02 10:47:1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2.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3.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4.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5.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6.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7.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责任编辑:陈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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