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手段有以下几种
发布时间:2013-06-02 10:47:1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2.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3.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4.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5.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6.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7.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责任编辑:陈奕如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