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的作用,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近日,东方红人民法院迎春人民法庭联合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迎春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据了解,李某与顾某在下棋时发生口角,二人言词激烈进而升级到肢体冲突最终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因顾某伤情较李某重,双方当事人关于赔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合意。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迎春法庭前往迎春派出所进行联动调解。法官与民警耐心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结合案件事实向他们释明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为有效解决双方当事人矛盾,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与当事人“肩并肩”进行沟通,劝解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解决问题。通过法官耐心细致摆事实、释法理、析案情,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李某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其女儿当场向顾某支付了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此次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东方红法院迎春人民法庭坚持开展诉源治理,实行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将司法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下一步,迎春人民法庭将不断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社区等部门的对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构建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模式,有效提升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水平和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努力将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减少诉累,积极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