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东方红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立足司法审判本职工作,坚持弘扬“工匠精神”,倡导全体干警在工作中苦干实干,精益求精,助力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经全省各级法院推荐、省院审核评定,我院干警王金锋同志获评全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称号。
王金锋同志,现任东方红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自2016年入首批员额法官从事审判工作15年以来,守初心、担使命,秉公办案、清正廉洁,以慎严、细实的工匠精神,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持之以恒、默默坚守,工作业绩突出。多次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办案质效优异法官”,多次荣获全区法院“优秀法官”“调解能手”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
王金锋同志坚守司法事业,不仅是出于法官的职责,更在于对法院、法律的热爱。工作中,他以实际行动坚守政治方向,践行改革举措,提升审判质效。他带领审判团队积极贯彻落实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改革,勇当先锋,敢挑重担,自2018年组建民商事速裁团队以来,办理了全院6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9%以上,无超审限、发改、涉诉信访、警示指标案件,综合平均审限34天,实现了简案“快审、快结”,繁案精审的目标,为本院扎实开展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五年来,办理多起建设工程合同、土地承包合同、供用热力合同、无人机飞防作业等疑难复杂案件。他撰写的裁判文书说理透彻明晰,积极援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裁判文书的教育、指引作用,2019年被评为“全省基层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连续2年带领民事审判庭获林区中院“先进集体”等嘉奖荣誉,树立了法院良好形象。
风劲潮涌正当时,扬帆破浪启新程。东方红人民法院将以本次干警获评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为契机,再接再厉,以“优秀机关工匠”为榜样,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动担当作为,发挥审判职能,争做司法工匠。努力创造“一个人”变成“一群人”,“一群人”带动“更多人”的良好氛围,弘扬传承新时代“工匠精神”,推动审判效率、质量、效果各项指标稳中有升,为东方红林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