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迎春人民法庭受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该案原告高某2016年从孙某处购得楼房一处,并按合同约定给付了购楼款12万元,但因当时的政策问题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2019年孙某又因病去世,其四个子女都在外地居住生活,使产权过户更是难上加难。高某无奈只好来法庭寻求救济,经了解得知,孙某的丈夫于某2008年就已去世,但无其他继承人的相关信息,法官助理依法向其释明举证责任和期限,其委托律师书面申请法庭调取证据。因孙某及其丈夫去世多年,一些身份信息及户籍信息不完整,法庭干警在婚姻登记、房产、派出所、公安局、社区及二人工作地调取人事档案,均无所获,使案件立案陷入僵局。法庭干警又经多方了解和走访,最后在虎林市人社局档案管理部门查找到孙某长子于某滨及长女于某的档案信息,在二人档案中又查询到其他两位继承人的信息。迎春人民法庭干警历时四天走访三地奔波七个部门,通过四被告的陈述,并结合之前调取的证据内容相互佐证,可以证明四被告与孙某、于某的身份关系。
由于四被告均在外地生活,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无法到迎春林业局参加庭审和配合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希望法庭能给予理解和帮助。迎春法庭审判团队及时启动智能审理——云庭审程序,通过微信与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开庭时间,并详细告知了云庭审的过程。开庭时,干警通过五次电话耐心讲解和指导被告于某,使其成功进入云庭审程序,庭审历时一个小时圆满结束。案件审结后,被告对法庭干警表示了感谢,并高度赞扬了法庭的办事效率。
一起纠纷的解决不是想象中的立案、调解或判决那么简单,总是会出现各种复杂因素,迎春人民法庭全体干警牢固树立“百姓身边无小事”思想,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群众办实事,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以“法”为纲,查明案件事实;以“理”为主,抓住矛盾症结;以“情”为重,打破和解障碍;以“联”为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做好调解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