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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能动司法重调解,司法为民护亲情

发布时间:2023-03-14 15:41:14


 

近日,原告隋某甲来到东方红人民法院迎春人民法庭立案,称其多次向被告隋某乙索要借款,被告一直未偿还,无奈诉至法院。 

法庭接到诉状后立即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审判员通过了解得知,原告隋某甲与被告隋某乙系姐弟关系。2015年4月隋某乙因儿子结婚需要资金向隋某甲借款15万元,同年6月隋某乙给隋某甲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款分五年还清,并口头约定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办案法官通过电话与被告沟通,被告表示认可欠款事实。了解到原、被告没有太大的矛盾,又是亲姐弟,审判团队多次组织二人进行调解,但被告态度坚决,坚持要求判决。开庭前,审判团队继续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但直到庭审结束,一直是原告同意调解、被告拒绝的状态。 

庭审后,办案法官没有让二人立即离开,而是再次开展调解工作。审判团队从法律讲到家庭,从案情讲到亲情,不厌其烦地向被告释法说理,终于解开心结。被告最后坦言,之所以要求判决,是因为近年来其家庭多遭变故,一直没有偿还弟弟的借款,无颜面对弟弟一家,希望通过法庭判决,给弟弟一个交代。了解到被告不肯调解的真正原因,法官耐心向其释法,告知判决和调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原告一直极力维护双方的亲情,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期给付借款,姐弟二人重拾亲情。 

一直以来,东方红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在民事审判中巧妙运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 “马锡五审判方式”,将法、理、情有机融合,妥善化解家庭纠纷,用心维系亲情关系,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家庭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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