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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东方正红”普法 ·每天学习《民法典》(5)

发布时间:2023-05-15 10:25:36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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