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党建专栏 纪检监察 预算决算公开

 

【“三争”晋先】东方红法院:积极打造“无讼林(农)场” 助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发布时间:2023-06-09 18:03:21


   近年来,东方红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诉源治理,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特别是结合今年“三争”晋先工作要求,积极践行林区中院“山林无讼”品牌创建行动,在辖区东林经营所、奇源林场建立“无讼林(农)场”示范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外。

东林经营所座谈及挂牌

  东方红法院依托“林长制+法院院长制”模式,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诉源治理长效常治工作机制,选派法官进网格、进林(农)场、进社区,联系各林场选定一名调解员,与法院“诉调对接”。目前已完成与辖区十三个林(农)场全面对接。


奇源林场座谈及挂牌

  “法官+调解员”机制充分发挥了法官熟悉法律业务、林场调解员熟悉林场情况的优势,通过下沉干警提前介入排查矛盾,了解纠纷情况,对林场调解员进行线上、线下法律业务指导,并与林场调解员积极联动,建立起以点穿线、以线带面的网格化林(农)场矛盾纠纷治理新格局,有效化解了辖区内大部分婚姻、继承、赡养、借贷、土地等家庭邻里亲人间的矛盾。东林经营所与奇源林场是该院诉源治理的成功典型,已连续两年无诉讼案件发生。

  无讼不是要制止诉讼,而是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前移,抓前端,治未病,根除民忧,真办实事。下一步,东方红法院将继续加大多层次、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度,使诉源治理“向前一公里”延伸,确保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辖区”,切实让枫桥经验在林区开花结果,取得成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