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东方红法院积极推进“山林无讼”品牌创建,主动与公安部门联手,创造性开展诉源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东方红法院迎春法庭通过开展“法官进社区、进林(农)场”活动,不断增强与派出所、社区、林(农)场的沟通、协作,共同构建“无诉社区”“无讼林(农)场”。
近期,东方红法院迎春法庭法官接到辖区派出所民警电话,称辖区内一商店老板因与顾客产生纠纷,后演变为肢体冲突,希望法庭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协助调解。接到电话后,法庭审判团队立即前往该派出所,当时商店老板周某与顾客袁某二人情绪激动,互相指责,寸步不让。法庭干警通过“背对背”调解,耐心细致向二人释法说理后,二人均表示同意调解,但在赔偿金额上争议较大,且周某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治安处罚有异议,要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暂时陷入僵局。

在此期间,法庭与派出所干警均未放弃调解工作,在该案复议后,经过三次面对面调解及多次电话、微信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打开心结,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法庭干警的见证下,二人在迎春派出所签署了调解协议,袁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向周某支付了赔偿款,纠纷得以化解。

该起纠纷的圆满解决,得益于法、警联合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并不是法庭的“独角戏”,需要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社区等共同参与和配合。
下一步,东方红法院将不断加大与辖区各职能部门的协作力度,携手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共建“无讼社区”“无讼林(农)场”,努力实现“矛盾不出场,纠纷不成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