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
我们难免会有经济困难的时候,
需要找朋友周转一下。
但有些人借了钱却不及时归还,
不仅坏了老朋友之间的交情,
还背上欠钱不还的坏名声。
近日,东方红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吕某与王某是多年的老朋友,交情深厚。2014年,在王某需要资金的时候,吕某义无反顾地借给王某2万余元,也没有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吕某多次要求王某偿还借款,王某以各种理由搪塞,始终没有归还,而吕某也念着老朋友的面子,等待王某主动归还,这一等就是9年,吕某终于按耐不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欠款。
案件办理中,办案法官询问王某意见,王某表示借款属实,但对还款金额有异议,因为当时未约定利息,不应支付利息。了解双方争议焦点之后,办案法官把双方当事人请到法院,面对面进行协商。交谈中,办案法官从交友之道、朋友之情和欠账还钱多个角度出发,向王某释法明理,希望其珍惜朋友缘分、怀有感恩之心、诚实守信做人,并面对面帮王某计算本金及利息。王某听后终于醒悟,表示愿意承担还款义务,但称其手头困难,需要缓缓,并且希望吕某免除利息。吕某则认为,如果王某按时还钱,自己不会要求利息,而如今9年过去了,二人的兄弟情义早已被王某消耗殆尽了,而且当年的2万元和现在的2万元价值大不相同,现在只能按照法律程序处理。王某听后,面带愧色,同意连本带利一年之内还清,并对吕某在其困难之时伸出援手十分感激,表示自己实在不该欠钱不还。最终,王、吕二人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分两期还清,至此矛盾终于化解。

借款行为通常发生在熟人之间,欠债逾期不还,不仅会损害朋友情谊,也可能面临被起诉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生效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后,法院可通过网上冻结、划扣财产,禁止高消费等方式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借钱本是因为生活不易,但欠款后不应该消极逃避,而要合理规划如何还款。欠债后按时还钱,是债务人应尽的义务,更是报答别人在自己困难时雪中送炭的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