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执行法官,能拿到这笔钱,多亏你们的努力和坚持,这个结果我太满意了!”近日,东方红人民法院通过采取有力的执行措施使被执行人主动现身履行义务,确保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得以实现。
被执行人吴某因资金周转向申请执行人高某借款数十万元,后高某多次催要,吴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高某遂到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吴某同意分期给付,但实际却未按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高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各种法律后果,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时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查封了被执行人吴某名下房屋。但此后,法院却再也无法与被执行人吴某取得联系。
根据申请执行人高某的陈述,法官分析被执行人应该是抱有侥幸心理想躲避债务,如果采取有力的震慑措施,或许被执行人会主动现身履行还款义务。通过走访公安、社区等部门,对被执行人吴某名下房屋进行实地调查,执行干警找到了吴某的妻弟,并将决定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告之其妻弟,想通过其协助通知吴某。起初,其妻弟称吴某具体在哪并不知情,但法官仍未放弃,为打消顾虑,做其思想工作,并留下联系方式,告知如有线索可转告法官。没想到三日后的晚上,被执行人吴某便主动联系法官,法官抓住机会耐心向吴某释法明理。最终,吴某表示确实无力给付所欠案款,同意拍卖房屋并委托其妻弟腾空房屋,使案件圆满执结。
每一起执行案件背后都承载着申请人兑现胜诉权益的期待,每一笔执行款项的到位都标志着申请人翘首以盼希望的实现。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东方红人民法院将持之以恒聚焦执行领域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以开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为契机,让作风转变看得见,工作成效感受得到。